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关于市本级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市本级范围内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2021年供暖季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湖州燃气可获补助12920064.69元,湖州港华可获补助6709219.23元,南浔新奥可获补助2836134.5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8日,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市财政局联系人:张翔,电话:0572-2150189,市住建局联系人:王桂宝,电话:0572-2155105,附件:湖州燃气、南浔新奥、湖州港华2021年度采暖季居民用气价格分月分档用气量及亏损申请关于给予湖州燃气等3家企业供暖季天然气保供稳价补助资金的公示3192388-14168-52-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