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区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各有关企业: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4〕16号)要求,及时梳理一批工业投资项目,现就做好2025年我市500万元以上余姚产业项目计划库(第二批)补充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在《关于印发2025年度余姚产业项目库(第一批)的通知》(余经信便笺〔2025〕9号)已入库项目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新增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完成第二批项目的补充更新工作,(二)项目入库基本要求:1.项目入库对象原则上为余姚市辖区内工业企业,3.项目建设期原则上要求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2024年底前已竣工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发送至各地发展服务办,认真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做好项目入库的指导工作,联系人:潘老师楼老师89554222附件:1.余姚市产业项目评定和审核管理办法2025(试行).doc2.2025年度余姚市产业项目(第二批)计划库.xlsx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