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区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5〕24号)、《宁波市数字经济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甬数经产数〔2025〕66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4〕16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4〕52号)等文件精神,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申请2024年余姚市数字化标杆项目验收企业应为2024年列入省级及宁波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项目,并在2024年已经竣工完成,申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的企业应为已列入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库名单的企业,并在申请验收前已经竣工完成,4.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要求项目在2024年已竣工完成,做好项目验收核查准备,2.申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的企业需登录宁波市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验收申请,3.申请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的企业按照《余姚市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定及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及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4)要求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逾期视作放弃验收,申报资料报送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北楼210室,现场验收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