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和第一批试点企业、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二批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智能建造技术要求申报单位应对照《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3.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申报流程1.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填写《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填写《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7月3日前报送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收本地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后,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等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文件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箱,二、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典型案例征集要求(一)征集对象,《关于公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公布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试点企业、项目在数字设计、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装配式装修等方面形成的试点成果,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本市《智能建造典型案例》(附件5)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第二批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和第一批试点企业、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项目中取得实质性降本增效的典型案例,附件:1.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2.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3.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4.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5.智能建造典型案例附件1-5.doc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