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银行: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5〕29号)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滨州市工作指引》(滨科字〔2024〕14号)要求,现将2025年5月份滨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情况公告如下:经审核,2025年5月份2家银行在全市2个县区为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4笔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共计1400万元,计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金额1400万元,平均贷款利率3.225%,具体贷款备案情况见附件,因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未启动,2025年发放的贷款应急采用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备案,已备案贷款企业须在本年度内取得入库编号或通过“科融信”评价,否则撤销备案,附件:2025年5月份滨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信息汇总表.xls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