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新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条件注册在经开区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二)推荐条件1.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2.海河实验室、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二、支持政策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企业,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单位一览表》,佐证材料包括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格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证明材料,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0磅”,(二)申报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三)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平台设立工作,确保设立博士后工作平台后能够正常招收博士后,联系人:孙运芳联系电话:022-25201241电子邮箱:sunyf@teda.gov.cn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29层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科相关附件: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xlsx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xls附件3: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