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单位创作、拍摄、制作的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等应符合以下题材:着力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史和丰功伟绩,播出/放映后可申报奖励类,播出/放映后可申报特别资助类,(二)申报扶持类项目必须已在天津市电影局或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完成备案、立项或转入天津市管理,(三)申报奖励类项目应是在天津市电影局或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备案、立项、审查或转入天津管理,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的影视创作生产单位,相关平台参照申报奖励类项目的播出/放映平台,在申报奖励类项目时优先考虑,四、申报材料(一)所有申报单位均需提供:1.申报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025年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书》,(二)申报扶持类项目还需提供:电视剧提供每集不少于1500字分集梗概,(三)申报奖励类项目和特别资助类项目还需提供:1.作品视频资料,扶持类项目无法完成或转出天津管理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扶持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联系电话:022—28208048附件: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书天津市影视剧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