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15号)、《关于确定2025年安徽省博士后进站生活资助人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86号)及《关于确定2025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8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及生活资助经费有关管理使用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一)2025年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分A、B、C三档进行资助,生活资助经费根据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协商的方式方法,(三)获科研项目资助人员出站时,设站单位须认真审核资助经费支出情况,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结余部分须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结余部分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生活资助人员退站博士后须将全部生活资助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六)获得A、B档资助科研项目须进行项目开题、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开题及中期考核报告须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题验收报告须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得C档资助科研项目须提交开题及结题报告,结题报告须在资助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交,要加大对设站单位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