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有关文件要求,拟对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我局决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10:00在高新区自然资源局1010会议室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对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听取辖区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听证须知(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情况,并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7月21日-2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及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四)被指定的听证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听证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五)听证代表应客观的发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