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5号,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通知》附件4)有关条件,按要求在申报系统规范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通知》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通知,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申报项目资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3日(联系人:黄戈,联系电话:0763-3362340)附件: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