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4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一)申报范围,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清远市范围内,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申报条件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申报项目资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3日(联系人:黄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