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申请1414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广西“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暨重点产业园区用工服务云MAS业务费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6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及联系地址,于2025年3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东兴市就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通讯地址:东兴市广场路11号二楼东兴市就业服务中心邮编:538100联系电话:0770-6261211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