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办理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一、原则同意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南至沈阳路,总占地面积约227.55亩(具体面积以自规部门实地核定为准),其中A地块占地约160.5亩,B-1地块占地面积约38.35亩,B-2地块占地面积约28.7亩,同步建设园区配套道路、供电、给排水、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四、该文件有效期2年,项目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