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大退役军人发〔2025〕17号)要求,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征集和认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签约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初级无人机驾驶员二、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具备承担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4.无人机驾驶培训项目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三、申请流程(一)申报提交材料1.以自主申报形式申请,承训机构填写《大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以及社会信用、安全生产和经费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3.教学管理证明材料,提供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实训、住宿、用餐等必需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由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承训机构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培训合同(协议),2.申请方式: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科,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鹏39372877附件:大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下载文字版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