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补齐乡镇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一)补齐乡镇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三)支持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四)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试点县申报项目主要以乡镇商贸中心和集(农)贸市场为主,在摸清全县商业发展基础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县域人口数、乡镇数及县域商业发展、建设目标、拟支持的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填报《县域商业项目清单》(附件1),结合各县县域商业发展情况、乡镇数量和农村人口数量、申报项目预期作用和效果等情况,各市商务局要指导各试点县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晋商建〔2023〕40号),各市在申请和安排使用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时,请各市商务局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评审结果及县域商业项目清单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