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经研究决定,对截至2025年6月15日拟列入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239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431-82752565,附件:拟列入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6月24日初审:姜海峰复审:马景冬终审:刘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