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王勇男1960-11肢体四级仁和地区2王杰男1965-10肢体三级仁和地区3刘敦明男1941-03肢体一级南彩镇4高立华女1947-01肢体一级杨镇地区5李庆荣男1948-03肢体二级杨镇地区6郝桂红女1963-07肢体二级北小营镇7许庆福男1954-08肢体二级北小营镇8李长洋男1979-07肢体三级高丽营镇9胡德兰女1946-07肢体二级木林镇10张尚清男1957-03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11李向红女1979-03肢体三级光明街道12赵守正男1954-10肢体二级胜利街道13杨朝安男1993-12肢体四级后沙峪地区14马淑莉女1962-08肢体四级李桥镇15丁曦明男1985-10肢体四级牛栏山地区(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