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的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政策措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助力更多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对中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二、推动定制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专项产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运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三、进一步促进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共享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构建“质融”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和管理质量融资增信企业名单,主动将企业名单和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四、进一步优化质量融资增信办理服务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快速审批机制,五、引导用好质量融资增信资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将质量融资增信资金用于支持质量管理改进、设备更新、质量技术改造、打造品牌等质量提升活动,六、持续创新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七、进一步加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培训和宣传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八、进一步强化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保障力度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