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嵊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嵊交强市专班〔2024〕1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嵊州市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予以营运补助,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嵊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反映,联系电话:0575-83033317,截止2024年12月31日,符合本期营运补贴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61辆,合计61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附件:嵊州市2023年度购置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补助清单.xlsx嵊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5月19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