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和《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嵊农〔2023〕137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规模养殖场户疫苗使用量为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2000(ml/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34100(ml/头份),猪瘟疫苗47310(ml/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150000(ml/头份),出栏生猪数16046头,出栏家禽数2275870羽,根据各规模养殖场疫苗免疫和出栏数据核算,我市2025年1月至3月“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共计383318.96元,现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各规模养殖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即从2025年5月8日至5月16日,《嵊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清单》.doc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