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及演出等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资金奖补的公示发布时间:2025-03-2609:25访问次数:48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县文旅局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深化“天姥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政策》等三个政策文件的通知》(新委办〔20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及演出等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进行奖补,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75-86259997),附件:1.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奖补明细2.2024年度演艺场所演出奖补明细附件12024年度演艺场所建设奖补明细序号奖补类别企业名称奖补金额(万元)奖补依据及内容1鼓励舞台演艺产业发展——鼓励演艺场所建设新昌县拾稞音乐培训有限公司10第(十八)条鼓励演艺场所建设,建成后给予场地改造费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计10附件22024年度演艺场所演出奖补明细序号奖补类别企业名称奖励金额(万元)奖补依据及内容1鼓励舞台演艺产业发展——鼓励演艺场所演出新昌县拾稞音乐培训有限公司10第(十八)条每年演出场次不少于60场、每次演出时间不少于40分钟的,每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合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