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堆沟港镇刘集村、兴港社区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堆沟港镇刘集村村集体所有土地2.2290公顷(33.435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2、拟征收堆沟港镇刘集村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8035公顷(72.052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3、拟征收堆沟港镇刘集村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484公顷(11.226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4、拟征收堆沟港镇兴港社区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0916公顷(76.374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5、拟征收堆沟港镇兴港社区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38公顷(6.057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6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灌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