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政策对象:“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享受条件:大龄领金人员在省内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申请当月执行的相应年度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搜索“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事项,2.线下渠道:可至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请注意】:如您在非失业保险金领取地(浙江省内)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领地应选择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12个月内(至月末最后1日)提出申请,在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12个月内(至月末最后1日)提出申请,申请材料:1.《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