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6月5日荆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荆高校及科研院所)三、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四)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等工作中的业绩给予积极考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七)支持技术转移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利用“天网”平台开展企业技术供需对接,对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技成果的企业,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五、鼓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八)鼓励引导科研人员通过横向合作转化科技成果并开展技术合同登记,构建“1+9+N”(1个企业创新服务中心+9个县市区、功能区企业创新服务节点+N个企业创新需求服务驿站)创新需求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七、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十三)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在荆高校及科研院所)(十五)支持在荆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在荆高校及科研院所)八、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十六)支持各类专业机构利用“天网”平台服务企业招才引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十八)鼓励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二十二)持续开展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十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二十七)鼓励国资国企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服务社会民生、加强科技创新等方面,(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荆州金融监管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十五、优化合规交易保障机制(三十四)高标准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荆州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