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补助办法》)和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2.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二)补助标准:1.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请务必上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系统下载的原始PDF版,申报集成电路领域补助企业还需填报《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附件2)并附企业知识产权等技术领域相关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企业申报信息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应保持一致,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ywk5161797@zb.shandong.cn政策咨询: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5181078附件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参考模板).docx附件2.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附件3.企业上传佐证材料示例表.docx附件4.承诺书模板.docx附件5.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docx淄川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