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2.鼓励产业链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3.支持创新研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6.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到期通过复评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四、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8.对首次认定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五、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9.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0.对固定资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13.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15.支持企业上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八、支持企业入规17.对实现“当年引进、当年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九、企业上台阶奖励18.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和30亿元的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