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及相关措施要求,大鹏新区已完成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02批次生物产业项目审核工作,根据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原则,拟对11家单位申报的12个项目进行扶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0室,附件: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02批次生物产业项目拟扶持计划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