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集体将经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以及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为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引领与政策支持保障,围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等各类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系统布局乡村产业发展空间,统筹推动乡村建设与乡村运营,积极探索“强村公司+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强村公司+乡镇+企业+村集体+农村劳动力”等多种模式,引导乡村建设与乡村运营齐头并进,创新乡村运营模式,组织实施乡村运营基础提升、主体培育、项目招引、联建联营、品牌打造等五大行动,一是实施乡村运营基础提升行动,二是实施乡村运营主体培育行动,三是实施乡村运营项目招引行动,五是实施乡村运营品牌打造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