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技能培训补贴项目使用职业培训券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2023〕15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9号)等文件要求,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初审、比对,泉州市高新职业培训学校共3个班次符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拟拨付培训券技能培训补贴资金10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件:1.安溪县2025年拟拨付项目制培训(第六批)电子培训券补贴名单及相关信息2.安溪县2025年项目制培训(第六批)补贴人员名单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