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21〕31号)、《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2024年退耕还林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第一批次县级奖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电话咨询反馈:咨询电话:055166684359、055166679307监督电话:055166670438(局机关纪委)附件:2025年第一批次长丰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县级奖补验收表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6月17日附件2025年第一批次长丰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县级奖补验收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