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现开展2021年度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揭榜方)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青岛高新区,对完成榜单任务、解决技术攻关难题、促成成果转化的揭榜方,按照每年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与发榜方形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三、申报材料1.榜单任务、技术攻关难题发榜方属于高新区企事业单位,2.经市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的与发榜方形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及相应发票等证明材料,3.揭榜方完成榜单任务的过程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表(见附件),四、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扫描形成PDF电子版(以“揭榜挂帅奖励+单位名称”命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3.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医药企业15年内)不迁离高新区,4.根据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财政金融部《关于印发青岛高新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申请科技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服务机构应在高新区开设银行账户,附件: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表(联系人:陶瀚超闫琪联系电话:82020767)高新区科科技创新部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