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为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二、工作程序(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方式,(二)各县区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同时,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复核工作结束后,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县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二)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通过名单公布前,原2013年至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名单公布后,以公布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