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44号)和《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5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全县工作安排,我局对本单位主管的项目资产已完成调查、审核工作,现将帮扶项目资产调查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0日),公告期限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请示县人民政府登簿、颁证,若有异议,请与景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监督联系电话:0943-5523614附件:县级帮扶项目资产台账(衔接资金)(1).xlsx景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