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开展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征集工作,一、申报条件(一)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对象应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能力,申报单位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辖区内从事智能建造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园区建设运营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市技术发展中心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市技术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市住房城乡建委对通过审核的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名单进行公示,市住房城乡建委公布最终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名单,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编制《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重庆市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四、支持措施(一)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平台立项申报智能建造领域地方标准、科研项目,对建设成果突出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适当财政资金补助,优先将智能建造产业园区纳入全市重点产业园区布局,电话:63604962附件:1.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重庆市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方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5月9日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docx2.附件2:重庆市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方案.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