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批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决定开展第二批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1.申报企业具有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条件及相应业绩,2.申报企业具备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1.申报企业具有投资决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咨询等两项及以上咨询服务专业能力及相应业绩,2.申报企业具备与全过程咨询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二、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相应业绩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三、申报程序(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填报《重庆市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或《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二)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三)审定公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重庆市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2.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6月11日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docx2.附件2: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