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曙区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1.对获市级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发展支持的单位,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5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3.2019年后首次建立研究开发费用财务核算制度且年度研究开发费达60万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同时满足第一条、第二条政策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2.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对属地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3.对获宁波市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单位,联系人:石宏波55883693王晓蓓55880251系统技术支撑:87811024附件一: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联系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曙区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