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行动,近五年来累计实施集体增收项目61个,二、建议意见和落实举措(一)建议出台强村共富新三年行动,上虞区目前已出台《上虞区强村共富行动方案(2024-2026年)》,用于补助增收项目实施,补助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相应比例核定:单建项目按发展村60%、一般村50%、富裕村不予补助的标准执行,单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其中发展村每村补助150万元、一般村每村补助100万元,通过资金自筹、不享受财政补助的联建项目可申请财政贴息,给予村级物业建设项目一定的用地指标保障,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涉及村集体物业增收项目的用地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将紧紧围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强村共富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村集体实施闲置资源全域激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