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临汾市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创建项目的通知》(临农办发〔2024〕22号)、《临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2025〕18号)和《曲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批复》(曲巩固衔接办发〔2025〕5号)文件,我县决定实施设施蔬菜智慧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曲沃县曲村晋国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曲沃县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农业基地建设和管理经验,近三年内在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符合申报条件,通过自主申报、调研摸底、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曲沃县曲村晋国果蔬专业合作社实施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曲沃县太子滩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区和曲沃县曲村镇下坞村大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自2025年6月9日至11日,请及时向县智慧菜谷发展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357-4526610曲沃县智慧菜谷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