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六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农产发〔2022〕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及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晋农产发〔2025〕4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资料审核,初步决定对山西实美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山西璟丞牧业有限公司、蒲县态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贷款进行贴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357-5321219蒲县2025年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序号贷款主体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贷款利率(年)实际补贴贴息金额(元)1山西实美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张建琴7.4%、8.4%70781.182山西璟丞牧业有限公司张建明7.6%134853.873蒲县态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李茂泉3.45%/3.8%、3.95%57033.94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