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22年5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各街镇申报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的储备进度和成熟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旧住房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委托浦东新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物管中心)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区物管中心负责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日常动态管理,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作,根据区物管中心下达的年度储备计划完成项目居民意向征询、方案设计,并按照区物管中心初审意见向评审单位申请方案评审等相应的前期储备工作,第四条储备项目入库各街镇根据本区域纳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的小区清单,储备库报区建交委同意后由区物管中心下达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第六条出库条件和储备工作时限相关街镇在储备阶段应完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居民意向征询、设计方案编制,相关街镇在项目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工程概算编制、落实配套资金计划及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统筹工作后报区物管中心,第七条储备库动态管理1、对于列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储备库的项目,2、各街镇应加强本区域旧住房更新改造的统筹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