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主动公开〕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我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第2022227号)的会办意见如下:针对目前我市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令人堪忧的现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充分激活我市传统古村落潜在的历史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清乡振组〔2021〕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22〕91号),对我市农村地区的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出了特别保护措施,我市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保护开发和利用,打造独具历史文化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在突出重点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加强对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打造沿线具有乡村特色的知名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集农旅观光、文化体验、乡村漫游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风貌带和极具地方特色精心旅游线路,在提升村庄风貌中科学活化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加强对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使用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进行加固修缮和活化利用,沿线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全面活化利用古村落、古建筑、古驿道等历史文化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