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23〕129号)要求,营口鑫钛源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将评价报告提请我局备案,现将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附件:营口鑫钛源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表联系电话: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2919041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3日附件:营口鑫钛源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表企业名称地区评价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评价机构名称数量(吨)名称数量(吨)营口鑫钛源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老边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冶炼渣(废钢渣)247196.32道路用钢渣234836.5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