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等规章、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三)落实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四)严格落实包联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七)落实安全生产主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及时向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半年应向同级政府报告一次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八)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十)依托等级评定工作以评促改,(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十六)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十八)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二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二十一)加强用电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二十三)加强用火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二十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