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2号)第13条〔研发资助〕中的“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当年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以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对新增入统且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发资助(高质量发展30条)”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一、申报事项研发资助(高质量发展30条)二、申报要求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所需申请材料请详见《申请研发资助(高质量发展30条)办事指南(2023年版)》,申报单位请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申请资料,三、申报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27日17:00,同时要考虑到预审可能因为不通过而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四、申报流程(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在线申请并上传所需申请材料,(二)纸质材料递交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带齐纸质材料,投诉邮箱:jc@gdd.gov.cn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6日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