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慈政发〔2025〕7号)有关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申报2025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慈溪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政府质量奖,申报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科学公正原则,二、申报条件(一)在慈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1年(对农业和服务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三、申报材料(一)《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见附件),政府质量奖评定原则上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实施,着重体现企业(组织)在战略引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与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上申报材料(一)至(二)项需以WORD格式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四、申报方式及要求(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材料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附件:附件1: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制造业).doc附件2: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服务业).doc附件3: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农业).doc慈溪市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