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4〕25号)、《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奖补资金申报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24年度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奖补资金申报认定已经聘请第三方初审和相关部门复审,现将奖补资金申报认定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我厅将按程序呈报审批兑现,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反映,反应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9号邮政编码:850000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891-6327393、633971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0891-6339766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