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扶持标准:(1)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按照每件500元进行奖励,(2)此政策条款全县奖励不超过10万元,(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3)对当年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高校给予20万元奖励,(4)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以及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科研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5)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2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2)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部门意见征求、公示等程序,2.扶持标准:(1)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给予10万元奖励,2.扶持标准: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或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的企业,(6)该条款全县总奖励金额不超过600万元3.提供材料:(1)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二、其它事项符合政策条款(十)的企业先将材料(2)和(3)提交到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