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规范我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主要面向但不限于2024年立项的实施期在两年及以上,二、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自收到通知后,如实填报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三、开展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填报《2025年度农社类科技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并附上项目相关支出凭证,2.归口业务科室对提交的项目执行表进行复核,并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有必要情况下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随机抽查,3.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结果,对于不按期提交的单位,4.对于查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列入科研失信名单,业务咨询:区政府东大院6楼611室农社科联系方式:胡祖雷89285309附件:2025年度农社类科技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