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11日湖南省先进制造业“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有关决策部署,第二条湖南省先进制造业“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是为解决先进制造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第四条“揭榜挂帅”项目分为关键产品(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两类:(一)关键产品(技术)攻关类项目应聚焦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共性、“卡脖子”技术难题和重大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第七条关键产品(技术)攻关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链群建设,第八条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由高校、科研机构等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提出转化需求,第九条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出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解决的关键产品(技术)攻关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揭榜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关键产品(技术)攻关类1、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产业化能力、组织能力和开展攻关所需的经济实力,(二)“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原则上不超过2年,(二)项目单位每半年将攻关和成果转化进展情况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第四章资金支持第十八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部门年度预算及项目攻关投入、技术水平、产业化预期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第十九条“揭榜挂帅”项目奖励资金分批拨付,第二十三条“揭榜挂帅”项目各承担单位应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