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达鄂尔多斯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牧民培育)424万元,其中专题培育资金98.4万元,常规培育资金32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粮油和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按照自治区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采取定额和因素法测算(基础因素占40%、任务因素占55%、脱贫因素占5%),经市农牧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分配准格尔旗36.0万元、达拉特旗65.5万元、东胜区62.4万元、伊金霍洛旗27.0万元、鄂托克旗33.4万元、乌审旗31.2万元、杭锦旗70.6万元、鄂托克前旗27.5万元、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32.5万元、市经管中心18.95万元、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18.95万元,共计42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牧局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联系电话:0477-8581280鄂尔多斯市农牧局2025年6月11日。